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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大,虽离家万里,何处不可往!何事不可为!”
Valokuva 1/43
30. marraskuuta

O 编辑总结:中国式民主-- 从杜克大学问卷开始 附加讨论。

什么是政治文化?政治文化属于政治社会的精神范畴,是一个社会关于政治体系和政治问题的态度、也是社会总体信念、情绪和价值的总体倾向。而政治文化会不会变迁,变迁的速度有多快都是和经济,社会,政治等基础有非常大的联系的。 例如,从1990年代前期到现在的研究来看,在这个时期内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结构都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实际上中国的政治文化却基本上没有变化。相反,在明治维新前,政治文化已经随社会,经济结构而改变,维新只是改变了政治结构以适应这一要求而已。

  

现今中国一些积极推进民主化的人总从政治结构,也就是所谓的“制度”着想,他们认为把“制度”带进去,给老百姓选举权,每一个人就会利用这个权利,追求自己的利益。但是事实又是如何呢? 以中国农村为例,改革开放后,原来的人民公社垮了,power(权力)和authority(权威)没了。怎么办呢?一帮聪明人,读Huntington(亨廷顿)读得很多,就认为选举可以解决中国的问题。于是就把选举制度引进农村基层,以为老百姓会欢天喜地去利用这个制度解决他们的问题。但是十几年过去后却发现,有的地方选举搞得很好,能够解决很多问题。但是在非常多的地方,选举是根本没有用的,老百姓仍然回到传统的制度去解决问题,比如宗族。大家有事就去找族长,由他把人动员起来,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问题,比如农地灌溉,而只要传统的制度能够解决问题,没有人bother(费事)去选举。

  

从政治文化变迁角度来看,从传统制度到新的制度,中间往往要经过一个长期和痛苦的博弈,或者用列宁的话说,有一个transitionalstage(过渡阶段)。那么在这个stage,恐怕不是任何人可以靠人为推动的(例如大跃进,或者文化大革命)。因为老百姓的选择很简单,哪个制度work(工作),他就用哪个。可能我们看到的是,政治文化在逐渐、逐渐地向一个方向发展,但这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的事,可能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才能完成。 强行推广,只能适得其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苏联东欧的“民主转型”。当时西方有政治学家就说,一部宪法可以用六个月的时间写成,而政治文化的变革经过60年的时间,也未必能够完成。所以,即使想在中国推进民主化的发展,就一定先要回答到底要“推进什么样的民主化”和怎样推进的问题,因为中国的民本主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中国人心目中的民主。那为什么不去完善中国传统的民本发展?假定想要推进西方式的民主,那也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  西方民主有没有可能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生根发芽?”

2.  中国传统的制度和新的制度之间是如何interact(互动)的? 需要创作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让新的制度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逐渐生长?

 

不回答这些问题, 而总是幻想,明天把一个新的制度引入中国,这个制度就会帮助中国达到所要达到的目的。那样的话,可能会把整个事情搞糟。 很多人看到中国的问题,以一个非常简单的两分法来判断,中国的一切问题都是因为不民主造成的,只要引进民主制度,就可以解决我们国家面临的大部分问题。然而,简单地引进民主真的能解决中国的问题吗?

 

个人以为,即使要在中国推进西方式的民主,也要塌下心来认真地研究一下,它的问题在哪里,要对其作一些什么样的改善,才能使其在中国进行发展。毕竟,

 

  西方人对民主的核心理解是:民主执政,专家监督

东方人对民主的核心理解是:专家执政,民主监督 

 

不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就不可能适应西方民主。   

22. marraskuuta

O编辑总结:中国式民主--从杜克大学问卷调查开始

2002年,美国杜克社会学系进行了一个调查研究, 在亚洲范围内随机选取被测试者,然后进行问卷调查。第一部分内容是下面这些说法哪一个符合你的看法:民主体制总是比其他政治体制好;在有些情况下,一个专制的政府比民主的政府要好;民主体制也好,专制体制也好,两者都一样?得到回答的结果是,超过80%的人认为,民主体制比专制体制好,民主体制适合自己的国家。而且从平均数来看,在被调查的亚洲5个国家和台湾、香港地区中,中国大陆的老百姓对民主的认同高于任何其他国家和地区。

 

听到这里,无数的“民主”人士估计该欢呼雀跃, 鼓吹什么“大多数中国人认为,应该实行民主政治”了。 但是杜克的研究还有第二部分。 即除了调查人民对民主的需求,也调查民主的供给。 既然大家认为民主好,那现在自身所在国家到底有没有民主呢?为了发现答案,问卷的第二部分是:如果1代表完全不民主,10代表完全民主,你认为你的国家和地区目前民主发展的程度怎么样?

  

结果, 中国百姓的平均数是七点几了。在亚洲5国和两个地区中排第二。从历史数据比较来看: 杜克曾在19871995进行了类似的统计。 1987年中国数据显示是三点几;而到了1995年,这个平均数变成五点几了。因此, 从这个问卷回答中我们可以做出结论,中国老百姓是需要民主的。同时中国现在民主的供给相当高。这个结论,估计会让很多民主鼓吹派大掉眼镜。 为什么会这样,“独裁的中国”的人民认同的民主供给率竟然超过了“民主”国家?

 

其实这并不奇怪。 一个社会对于民主的要求,并非简单地取决于人民的民主需求,而是取决于供求之间的差距。杜克的问卷显示,如果单看民主的供求差距,中国的民主供给和民主需求的差距,并不像某些人想象的那样大。 此外,杜克还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发现:在东亚国家地区中统计中,台湾地区数据显示,人们觉得民主的供给超过了需求,民主太多了。。。

  

回到中国的问题,基于上面的问卷调查结果,杜克大学学者提出了两个问题:为什么中国人对本国民主供给的评价,高于多数亚洲国家和地区人民的评价?为什么中国民主的供求矛盾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大?

 

为了解决问题,杜克学者提出了两个理论假说来解释这个现象:第一个是“害怕理论”:因为中国在很多西方人看来不是一个自由的国家,那么在一个所谓非民主的国家做关于民主的调查,老百姓在回答问题的时候可能会害怕,不敢说实话,本来没有民主,他说有民主。

  

为了检验假说是否成立, 杜克同样使用不同方法进行检验。 方法一是用一个指标体系来衡量老百姓是不是害怕,害怕影响不影响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在后续对受测人群的调查问卷中,包含了一个问题:如果你批评政府,怕不怕被人打小报告?中国大陆地区有20%的人说,他还是害怕的。 但是这里面需要注意一个逻辑:即一个人批评政府害怕被打小报告,不一定导致他不敢回答中国是否民主。于是杜克使用了方法二用统计学方法来检验。 看一个人对于中国民主供给的评价和害怕之间的相关系数是正的还是负的。如果他的害怕导致不说实话,这个应该是正相关的。就是说,他越害怕,他就越说中国很民主。反之就是负相关,他越害怕,就越应该说中国的民主不够。结果杜克做出来的结果是负相关,说明害怕并不能解释这个问题。 也就是说,老百姓对中国的民主供给评价高,还是反映了他们的真实想法。

  

第二个理论假说是中国老百姓对民主的定义和西方对民主的定义是不一样的。老百姓对民主的理解不一样,对民主的需求也就不一样。他们所讲的民主和想要的民主,可能和有些知识分子所追求的民主,或者西方意义上的民主有一些区别。

  

为了检验这个假说,学者在后续问卷调查里设计了另外一个问题:有些人认为可以改用其它的方法来治理我们的国家,下面列出四种方法,请问您的看法如何?1.让人民透过选举,来决定谁来领导国家;2.废除人大和选举,由专家来决定一切;3.允许不同的党派之间竞争,来决定谁来执政;4.由军队来统治国家。

  

这四个问题实际内涵是分为两组的,13 被称为“向往民主”,24叫做“支持独裁”。如果说,反对独裁可能是向往民主的一体两面,那么如果他向往民主,就可以从理论上假定,他一定反对独裁,这两组问题的相关系数就应该是1 但是对于中国地区的结果经过数据分析发现,这两组问题的相关系数非常小。也就是说,中国老百姓向往民主,但是并不反对独裁。这个听起来很滑稽的说法实际上很有道理。 因为这涉及对民主的理解。理论上,对民主有两种定义:一个是熊彼特或者洛克的程序民主,把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定义为交换关系,选举是政府唯一的合法性源泉。不同的利益者在政治市场上按照程序进行竞争,政府对其要求以及是否符合程序进行判断。另外一个,在中国有孔孟的民本思想。很多研究者都说,民本思想有民主的因素。但是实际上,民本与民主有两个重要的区别:第一,民本把政府和人民的关系定义为君臣关系;第二,政府的合法性主要在于其政策的优劣,怎么得到的权力并不是非常重要。对政策的是非标准,也不在于是否符合程序,而在于其本质,也就是所谓的实质民主。

  

那么中国老百姓对民主的定义是什么? 杜克学者在后续问卷中问了一个开放题:大家都讲民主,对你来说,民主到底指的是什么?发现只有不到12%的人表达的是程序民主;6.3%的人认为民主是制衡dictator(独裁者);22.9%的人认为,民主指的就是自由;而将近55%的人则认为,民主是政府在作决策的时候,时刻想着人民的利益,征求和听取人民的意见,政府应该为人民服务。这后一种理解,如果按照西方民主理论,或者程序民主的理论,这根本不能叫民主,而叫无害的威权,benevolent dictator。实际上是程序专制的一种。

  

当然,对于这个结果有人会说,这是在一个非民主国家作调查,老百姓对民主的概念和认知可能都是由于制度引起的。因为没有经历过民主,所以不可能真正理解什么是民主,比如被问卷者会认为民主就是自由,而民主绝对包括自由。但是如果制度变了,人民对于民主的理解也会变的。换言之,杜克大学在中国大陆的调查结论是由于中国制度不民主造成的。

  

那么制度原因能不能解释杜克学者们的发现呢? 杜克学者们拿出了台湾地区同样问卷的结果和大陆的数据进行比较。台湾从1987年开始发展民主,到2002年已经15年,时间不算短,如果两地的结果类似,那就不能把原因归于政治制度。比较的结果显示,台湾人对于民主的认知和大陆基本上是一致。只有不到14%的人认为民主是选举、制衡。有将近五成的人把民主定义为自由。同时,有33.7%的人回答,民主是政府听取人民的意见,为人民服务。换句话说,相当一部分台湾人在讲到民主的时候,也是孔孟的民本思想。什么叫民主?政府想着人民的利益,为人民服务,这就叫民主。也就是TG经常说的权为民所用理论。而权为民所用和西方的程序民主没什么关系。这说明,用制度原因是无法解释中国大陆人民对民主理解和西方不同的。

  

回顾历史,从民主理论的发展来说,实际上有两大理论:一个是所谓程序民主,一个是所谓实质民主。现在西方以选举为中心的民主,就是从熊彼特理论移植过来的程序民主。它的基本逻辑是,因为每个公民都很忙,没有时间搞政治,所以把治理国家交给一部分专业人士。但是对这些专业人士,人民要保留一个权力,就是如果对他不满意,下次选举就让他下台。另外一个理论,是中国的所谓民本思想,或者实质民主。中国人一向觉得,皇上怎么当上的其实不重要,关键是皇上能不能给大家做好事。中国历史上,篡权的皇上,很多都是比较出色的。贞观之治的李世民,是个篡权的皇上,如果按照程序民主,绝对是不应该当领导的。还有明朝的永乐皇帝,就是朱棣,也是篡权的,也是少有的好皇上。换句话说,孔子的政治哲学给中国人的启示是,衡量一个统治者的标准,不是看他是怎么上台的,而是他在台上能不能代表人民的利益。

  

基于这个考虑,杜克学者最近针对中国进行了新一轮调查研究:在新的调查问卷里把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分开提问。例如:下面两个说法你觉得哪个更重要:第一,党和国家领导人是由有规律的选举产生;第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作决策的时候,时时刻刻想到人民的利益?这二者是必须择一的。结果发现,80%的人都说,程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实质。这是目前中国老百姓民意的一个最基本的情况。 同样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台湾地区的人认为台湾的民主供给大于他们的需求。这也是因为他们对民主的理解和西方民主有所不同所导致的。当老百姓要的是实质民主的时候,政府提供的是程序民主,老百姓的结论还是会认为政府不民主。台湾人之所以觉得台湾民主太多了,是因为他要的没有给他,给他的不是他真正想要的。虽然台湾领导人是选出来的,但是轮流上台搞腐败,不为老百姓谋利,老百姓当然不满意。

 

综上所述, 杜克学者得出结论:中国未来在发展民主的过程中,可能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第一:老百姓的政治文化——大众所向往的民主,或者大众觉得最理想的民主应该是什么样的,这个会影响推进民主的过程。 对于中国,就是中国大众想要的民主恐怕更符合孔孟的民本思想,而不是西方意义上的民主,尽管大众常用“民主”这个字眼来形容他们的理想。 第二个,如果政府提供给大众的民主不是大众想要的,大众还是不会满意,还会不断地回来找他们所认同的民主。等于人民是以不同的标准在评价政府,而这种评价并非简单的选举就可以满足的。 第三,对于政府和政治学者来讲,这就提出了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在作制度设计的时候,要怎么样来发展民主?在什么程度上满足人民的要求? 那么制度设计要和政治文化相兼容就需要慎重考虑。

 

毕竟,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研究结论能确切显示从对政府的监督来看程序民主比实质民主就一定更好。因为,如果做一个最基本的政治学的假定,对于任何一个政治人物来说,political survival(政治生存)是他的最高原则,必须在这个位置上呆下去是他的目的。那么如果是程序民主,这个政治人物或团体只要四年一次去justify(证明)我自己,说服民众这个位置下次还应该归他就万事大吉了, 至于这个说服和提高认同感,可以有多种方式, 例如宗教,例如作秀, 例如导演抓眼球事件, 例如演讲, 但这一切不一定真的对国家有利, 所以美国会有像小布什这么失败的总统及其失败的政策也就不足为奇。 但是在一个实质民主的国家,对于一个政治人物或团体来说,他的每一个行为,都要不断地去justify(证明)。而且是道义上的证明。 这也可以解释中,美,台各方在大型自然灾害后政府自身的反应,百姓对政府行为的评价等现象。 美国高度认同程序民主, 因此在各州国民警卫队救灾之前,先需要程序正确,否则无人负责。 这就出现了救灾队伍在扯皮中迟迟不动,即使出动也在半路因为程序没完返回, 或者只负责自身被授权的任务,而不顾可以额外救援等情况。而美国民众对此行为抱怨甚微(相比中国同等事件来说)也是因为民众认同程序〉实质。 台湾地震,台湾民众由于不认同程序〉实质,但是政府认同,于是不满意自然出现。 而中国从唐山大地震到汶川大地震,每一次救灾政府都是全力以赴,几乎是倾国之力全部投入救灾。作为战略预备队的空降兵当敢死队用。 为什么呢?就因为在实质民主的国家,政治人物/团体必须保证他执政的legitimacy(道义合法性)。 他可以专制,不讲道理等, 但是必须保证其道义性,即能不能给大家做好事。 所以,到底是程序民主更好,还是实质民主更好?这个问题可以debate(争论),但是结论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做实证调查。

  

如果在这个调查结论上进行进一步研究的话,中国就要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老百姓要的是实质民主,怎么才能用制度来保证这种民主?或者说,在领导人没有做到实质民主,做出的决策老百姓不满意的时候,有没有一个渠道可以表达。实际上,即使是选举,中国的选举可能和别人的也不一样。所以,一方面要有制度保障,同时,制度设计要和政治文化compatible(相兼容)。不管是协商式民主,还是其他一些实验,中国都要探索出自己的道路。也就是说,必须根据自己的政治文化,设计出另外一条路来,因为中国大众和西方大众不同, 要求的不是对权力的制衡,而是要求对权力使用中道义合法性的监督。 单靠选举是不能满足大众在这方面的要求的。

18. marraskuuta

ZT读近代史随想 一 (作者三红)

一  鸦片战争之前西方对中国之忌惮



中国之对外关系,自鸦片战争始。鸦片战争之前,在中国看来中国即天下,中国皇帝为万国共主,无论英夷、美夷、俄夷、法夷,皆视之为藩属,正所谓“躲进小楼成一统”是也,自然谈不到有国际关系之存在。

而在鸦片战争前,西方对中国亦颇为尊重(或曰忌惮)。欧洲启蒙时期思想家们视中国为理想国,尽人皆知,诚不必论。而其后中西接触日多,西方对中国的看法虽已从理想化的想象中挣脱,但依旧视中国为世界上具有实力的大国。譬如马尔嘎尼访问中国后,虽然已经窥破中国虚实,但其依旧说中国是一艘“老旧的头等战舰”,虽然老旧,但依旧是战舰,而且是头等战舰。从马尔嘎尼的这句贬语中,我们依旧可以窥见欧洲人对中国的忌惮。

此后数十年,中英之间也有无数纠纷,基本情况都是中国方面咄咄逼人,而英国加以退让。这和鸦片战争后,西方稍不如意便兵戈相向形成鲜明对比。(譬如引发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亚罗号事件和马神父事件,如果放在此时,根本是不值一提。)

1833年,英国派律劳卑为中国商务监督,负责英中之间的事务。而英王给律劳卑的敕令,则是要他“采取和善态度,勿激起中国人的猜忌憎恶,以各种有效的方法,保持彼此的友谊与谅解,调处中、英间所发生的争执。如须致文中国官府,应和平谦恭,勿大言恫吓,非不得已不可使用武力。如中国法律公正,英人应当遵守。外相巴麦尊的指示大致相同,亦是要他谨慎将事,不可危及现有关系,裁判权勿轻于行使,除非遇到非常事变,兵船切勿进入虎门。”(郭廷以《中国近代史纲》)

从英国女王和外相的训示中,我们可以看到英国是把中国当作一个文明的。具有实力的平等国家来看待的。

虎门销烟后,英国政府决议对华用兵,但在议会讨论时,争论甚为激烈。反对党托利党宣称:“我不知道而且也没有读到过,在起因上还有比这场战争更加不义的战争,还有比这场战争更加想使我国蒙受永久耻辱的战争。站在对面的这位尊敬的先生竟然谈起在广州上空迎风招展的英国国旗来。那面国旗的升起是为了保护臭名远扬的走私贸易;假如这面国旗从未在中国沿海升起过,而现在升起来了,那么,我们应当以厌恶的心情把它从那里撤回来”最后表决时,议会仅以极其微弱的票数通过对华战争的法案

而托利党的这一大段话语,貌似是站在道德的高度而否定的。但正如唐德纲先生所言,作为一个重商主义的国家,怎么可能抗拒鸦片贸易这么大的利润?所以,辉格党人的高论表面上是道德的阐述,实则是对中国实力的忌惮。否则,为何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国政府要求中国开放烟禁,使鸦片贸易合法之时,怎不见英国国内有人在道德的高度进行抨击?

鸦片战争之后,这一切猝然改变。虽然此前马尔嘎尼等人已经窥破清政府虚弱的实质,但毕竟是其个人观感。但鸦片战争这一仗彻底击碎了中国貌似强大的假象,从此之后,西方对华态度转为蛮横,予取予求,这些事情尽人皆知,自不必赘言。

鸦片战争之败,非败于1842年,亦非败于道光一朝,甚至非败于康雍乾嘉之朝。自明朝开始,就已经埋下了衰败的种子。虽然如此,但直至鸦片战争爆发前夕,我们中国仍有崛起的机会。如律劳卑之来华,以文明平等强大之国待我,倘若在此时能够放开胸怀,亦以文明平等强大之国待之,则未必能有鸦片战争。即是战争爆发,中国也不至就此沉沦。

二  满清之颟顸



中国自古以天朝上邦自居,但论及对外之颟顸,未有过于满清者。马尔嘎尼访问中国,双方就跪拜与否的争执,尚可谓礼仪之争,而至鸦片战争前后满清官员的对外态度,就只能用“不可思议”四个字来描述了。

鸦片战争前,有律劳卑事件,律劳卑奉英国女王敕令来华,总督英中商贸。到广州后,向两广总督卢坤投书,而无人肯收。卢坤则严令其返回澳门,并说“天朝大臣,例不准与外夷私通书信”,是何言哉。

鸦片战火既起,琦善赴广州与英军谈判,全面接受英国条件(包括割让香港、赔偿军费等等),是为《穿鼻草约》,1941年1月26日,香港已归英国所有,而次日琦善便要求毁约,要求香港为借居、赔款为私下赔偿,并且条约不要经过皇帝批准。这些要求当然为义律所拒,二月十日,琦善再次和义律见面,约定十日后签约,十日中道光上谕至,言辞斥责,于是十日期满,琦善干脆装病,不与义律相见。种种行为,犹如儿戏。

鸦片战争后,英国人要求进入广州居住,认为这是《南京条约》所赋予的权利。(《南京条约》规定五口通商,英国人认为既许通商,则外国人自然可以进城。上海、宁波俱无困难,厦门、福州亦不过小有纠纷。而广州则大起风波,是为广州进城事件。)

事件的起因,是因为广州反英之风甚炽,民众仇视英人,倘有英人进城,往往鼓噪群殴之。鉴于民情汹汹,英国并不在进城问题上十分坚持,只求允许公使进城拜会即可。而两广总督徐广缙依旧坚拒之,对此英国公使兼香港总督文翰随即声明“再不辩论进城之事,亦不进署拜谒”。于是徐广缙、叶名琛(广东巡抚)张大其词入奏,说是文翰以省城防御森严,“畏葸中止”,道光欣慰之至,谓“如此棘手之事,卿等不动声色,使彼自屈,较之军功,尤堪嘉尚”,分封徐、叶以世袭子爵、男爵,君臣上下俱说是十年来夷务的一大胜利。令人可发一笑。

说实话,我一直很纳闷满清对于外国人的这种莫名的恐惧不知从何而来,这又反映出怎样一种心态。对外国人的防范当然不能掉以轻心,而执意在“进城”这种问题上纠扯,到底意义何在?

十余年后,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因亚罗号事件,英军进攻广州城,已经升为两广总督的叶名琛既不为抵抗,又不做商谈。士民请求与英军和谈,叶名琛言道:“他事可允,独进城一节,断不可许。”——他事可允,意为无论如何丧权辱国,皆可应承,为英夷进城一事,断然不可。

数日后,这位“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的总督被俘,一年后,死于加尔各答。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谈判中,列强提出种种苛刻的条件,而清廷上下最为忧惧者,不是赔款,不是鸦片开禁,而居然是北京驻使、长江通商、内地游历三条,这三条中,尤以北京驻使为甚。咸丰甚至称,只要各国放弃这几条要求,中国宁愿放弃海关税收,开放鸦片禁令。——对公使驻京的恐惧居然超过了海关税收、鸦片贸易。

而清廷的首席谈判代表桂良则谓:“和约万不可作为真凭实据,不过假此数纸,暂且退却海口兵船。将来倘欲背盟弃好,只须将奴才等治以办理不善之罪,即可作为废纸。”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于此一语,即可知西方人谓清廷为野蛮人,不为诬枉。

汉朝时中国至强,而称罗马为“大秦”,唐朝时中国最盛,而称阿拉伯为“大食”。称外国为“大”,足以见汉唐之胸襟气魄,这也是汉唐对不同文明的尊重。因为自信,所以他们不惮于尊重他人。殆至满清,口口声声称外国列强为“夷”,却连让他们进城、驻京的胆量也没有。汉唐气度已化为乌有,只剩下一些鼠肚鸡肠蝇营狗苟的东西,正是龚自珍所谓“左无才相,右无才史,阃无才将,庠序无才士,陇无才民,廛无才工,衢无才商,抑巷无才偷,市无才驵,薮泽无才盗”。

清末社会上有传言曰:“中国不亡没天理,中国若亡没地理”,所谓没天理者,即此之谓也。当一个国家的官僚阶层——同时也是知识阶层——颟顸到这个地步时,再不灭亡当真就没天理了。

三  略论耆英



耆英何须人也?答曰:中国近代史上有名的投降派。《南京条约》及其后的《望厦条约》、《黄埔条约》等,都是此人所签订。

耆英之投降卖国,似乎已成定论,然而仔细看来,这人虽有罪于国家民族,但和满清其他那些懵懂颟顸的官僚还是有所不同。

郭廷以《中国近代史纲》记述耆英一八四三年二月的密陈机宜一折,其称:第一,此次战争非突发事件。英人以通商为重,百余年来,洋行朘削诛求,官吏科敛舞弊,抚驭失宜,积怨既久,以致愤激生变。第二,官兵形同乌合,英军上下一心,炮火猛烈, “我炮施放一出之后,彼炮已接踵而来”。第三,目前民心士气均不足以攘外,官与民,民与兵已同仇敌,不独不能相顾,且将相防。攘外必先安内,整饬吏治,安定民生,“我围若固,彼亦何敢鸱张”。第四,“勿以抚议为必可恃,亦勿以抚议为必不可恃,更不可稍形诓怯,妄事惊疑”,遇事“挺身前往,晓以至诚,谕以利害,祛其疑而破其奸,镇以静二制彼动,虽狼子野心,不敢信其必无反覆,而诚内格物,似能令其就我范围”

数语几称真知灼见,如此见识,未在林则徐之下。

而《清史稿》本传记述耆英上咸丰奏议,云“求治莫先於用人、理财、行政诸大端。用人之道,明试以功。人有刚柔,才有长短。用违其才,君子亦恐误事;用得其当,小人亦能济事。设官分职,非为众人藏身之地。实心任事者,虽小人当保全;不肯任怨者,虽君子当委置。行政在於得人,迂腐之说,无裨时务,泥古之论,难合机宜,财非人不理。今赋额四千馀万,支用有馀,不能如额,以致短绌。致绌之由,非探本穷源,不能通盘清釐。与其正赋外别费经营,不如於正赋中覈实筹画。”

所论亦极精辟。可惜这等论述不是咸丰那种皇帝所认同的。

耆英为世所诟病者,除几个条约的签订外,还在于他做两广总督期间,在处理广州进城问题上迎合英国人,镇压广州人民的反抗。

广州进城事件,在《满清之颟顸》一条中有所描述,耆英任两广总督后,欲以诚信对外,不想授人口实,试图做到“夷民各得其所”,但这只能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

譬如1847年发生的黄竹岐事件,六名英国人在广州附近的黄竹岐被殴打致死,而中国人亦有三人死亡,英军为此派军舰至广州,耆英遂将殴打英人的四名乡民斩首,英人方退。而道光为之震怒,遂罢耆英之职,以徐广缙代之。

鸦片战争后,中国貌似强大的外表已经被打破,列强愈发猖狂,而广州民众不甘欺凌,反抗愈烈。耆英一方面想“固结民心”,另一方面又想诚信对外,结果却成了风箱中的耗子,两头受气。

耆英此人见识,在那个时代的满人中,可谓卓然。如果说林则徐是清朝官僚中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那么第二人当属耆英无疑。

(待续)

9. marraskuuta

O 编辑总结: 为什么今天中国见义勇为如此之难?



这是看朋友的一篇文章后编辑而来。 他的文章比较偏激,观点我也多有不同意, 但是他的例证和分析我却十分赞同。 因此给与编辑以后发过来。 大家讨论一下。

近年来,媒体对于见义勇为的宣传越来越多,实际社会上的见义勇为却越来越少。

为什么中国见义勇为如此之难? 这里结合实际分析一下:


1.国内国外见义勇为的区别

中国经常有人说,老外不鼓励见义勇为,其实这是很错误的。在欧洲和北美的很多国家,见义勇为行为是很多的。但是,西方人和中国人对于见义勇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对人命的保护上。国外众多国家,对于见义勇为行为是鼓励的,但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保护见义勇为者自身安全和量力而行的情况下。

朋友在俄国看过一个小河边的纪念碑,上面说明这事为了一个中年男人建立的,他见到一个小孩玩闹时候落入了结冰的小河中,就勇敢的跳入河中救人。结果河水太冷,虽然救出了孩子,自己却失去了生命。

这个纪念碑在承认这个男人勇敢的同时特别说明:请大家记住,生命是宝贵的。

对于西方人来说,见义勇为的前提是见义勇为者能够保证自己生命安全。如果自己实施了这种行为,很有可能导致死亡或者重残,那么当事人就不应该这么做,而是尽可能的寻求政府专业人士的帮助。

再比如,一个美国新中国移民的孩子上了美国一所小学,结果小学突然失火。这个小学生跑入火场,带领几个美国小学生跑了出来。按照中国的标准,这个孩子真是小英雄,应该大肆宣传赞扬。美国小学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再承认这个孩子英勇事迹的基础上,反而把这件事作为反例宣传,禁止其他孩子这么做。因为在美国人的观念中,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没有见义勇为所需要的能力,他们进行这样的举动是非常危险的,很可能自己失去生命,所以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鼓励的。

而中国方面正好相反,像我这个年纪的人,年轻时候都学过两个模范人物,一个叫做雷锋,一个叫做赖宁。赖宁是什么人,14岁的时候家乡附近遭遇森林大火,他勇敢的冲入火场救火,结果牺牲。

这个事例成为我们这样人年轻时候宣传的高潮,先后有很多年都已他为榜样。

而赖宁体现出来的东西正好是和美国人的观念完全相反的。

我们分析一下,作为一个14岁的少年,面对如此规模的森林大火,他们有什么能力去扑火?即使专业消防队员,拿着专业灭火装备去工作,也是非常危险和艰难的。赖宁和几个学生在对救火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拿着一些树枝去扑火,实际又有什么作用? 况且森林大火造成的只是财产损失,如果及时疏散,不会伤及人命,像赖宁他们这样去灭火,是会造成比自然大火还严重的结果的。这也也要注意,当时的县领导也强制用车把他们送下山,(可以说, 这点上政府官员做得是非常正确的)赖宁他们不顾别人劝阻,自行跳车去扑火,结果送掉了生命。

当然,赖宁的正义感还是值得肯定的。

但凡事有个轻重和意义,像这样的见义勇为行为,不可能造成任何好的结果,反而会让实施者失去生命。这种行为难道应该鼓励?而事实上,我们把赖宁宣传了10多年,直接强烈影响了一代人的道德观念。对于这种程度的非人为见义勇为是这样,那么对于人为的呢?

中国最近有很多勇斗歹徒,勇斗小偷,勇斗强盗的所谓见义勇为行为,造成的结果一般都是很严重。报纸上众多赤手空拳勇斗持刀歹徒,老汉勇斗数名歹徒,出租司机追击飞车歹徒。很多人由此或死活伤,还有被人威胁报复没法正常生活的。对于这种行为,中国媒体社会都是持鼓励态度,但基本都没有什么实际的鼓励措施。

而对于国外,虽然这类事件的见义勇为一般是不鼓励的,但做了以后一般都有很大程度的奖励。 因为这些人的行为弥补了政府行为的缺失或者不及,因此他们也应获得这个行为等值的奖励。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一再告诫公民,一旦发现这类事情,你需要做的是立即报警,让专业人员来处理。而这些国家的大城市的警察,消防队员,医护人员,接到报警以后,一般3到10分钟肯定会赶到现场,有效处理这类事情。(小城市或者乡村正常情况下10-15分钟也能赶到)至于如果要有见义勇为行为,外国媒体强调是必须在保护见义勇为者自身安全的基础上,如果歹徒人数众多,有刀有枪,总之就是一般常人无法应付这种情况的时候,即使出现严重犯罪现象,没有技能的普通市民不应该冲上去制止,而是以自身安全优先,保护自己。

比较有名的几个见义勇为事件,白宝山手持八一式自动步枪在乌鲁木齐大街上抢劫,很多群众和学生上前追赶和拦截,结果白宝山随意开枪杀人,共造成14人或死或伤。其中保安丁小保手无寸铁情况下,在白宝山面前几米处拦截,被白两枪击毙。还有几个学生尾随追击,被白宝山打死数人。

二王事件中,二王持54手枪在衡阳大街逃窜,众多群众追击被二王射击,最终造成一死二伤的结果。

这两个事件中,都是见义勇为者伤亡惨重,案犯毫发无伤,其实这种情况下没有武装的群众见义勇为,结果都是悲惨的。

这些事件应该有政府的专业人士去做,普通人在这种情况下做了算是妨碍公务的行为。

相比之下, 西方类似的例子有:

美国得克萨斯州圣马科斯市一名男子遇到了麻烦:在他搭救了一名被卷入旋涡的游泳者后竟意外地被“请”进了警察局。当地警方在一项声明中说,这位名叫纽曼的48岁男子不顾警方再三的紧急指令而坚持呆在水里救人,故犯下了“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罪。事情发生在本月3日。那天,迪亚姆尼在餐馆吃完午餐后打算到附近的河里游泳,在被卷进旋涡之前他已经游了好久。纽曼听到他的呼救后,立即赶过来跳入水中,用力拖着他游到对岸。但警方却称,当时他们曾多次呼喊说“对岸危险”,意在告知纽曼不要冒险去救人,可纽曼对此竟丝毫不理会,所以一上岸,警察只好给他戴上手铐。当然,最后是会轻轻处分,重奖其行为的。

因此,简单来说,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在见义勇为前提的区别,就是对实施者本人的保护上。

西方发达国家强调这类事情应该有专业人士处理,实施者只有在自己生命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类似行为。而中国的见义勇为就是不顾自身安危,遇到危险就要上。

对于生命的保护,是两者根本区别。
 
2.为什么中国见义勇为宣传很多,实际上却越来越少

国外媒体对这类行为宣传不多,国内却正好相反,一旦有类似事件一律大肆宣扬,这也是所谓弘扬社会正气。但事实是最近这15年,这类行为越来越少了。

具体的原因是什么呢?

个人以为, 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1)法律上的不支持

从根本上来说,中国法律并不支持所谓见义勇为。

大家经常看到类似的案件,歹徒公然犯罪,群众见义勇为与其搏斗,结果造成歹徒死伤,见义勇为群众没收到表彰反而被捕入狱或者要付出巨额赔偿。

前几年有个著名武汉反扒志愿者被捕的案件,这个大学生自愿参加反扒。在一次捉小偷的以后,将聚众殴打志愿者的一个小偷捆绑抓如公安局,小偷回家几天后突发疾病死亡。

小偷家属控告志愿者,警方将这个志愿者抓捕,关押了7个月以后判刑入狱。

事实证明小偷因为吸毒和长期放荡生活,本身就有多种疾病。之后突发疾病死亡,很难判断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现在志愿者因为见义勇为行为成为罪犯,不但要赔钱还要入狱。

东莞2个保安,发现几个流氓调戏工厂女工,并且不让女工离开。他们上前制止和流氓发生打斗。2个保安寡不敌众,被流氓一顿暴打。保安被打后,拿起铁棍还击,20几个工厂工人目睹以后也拿一起加入打斗,最终一个流氓被打破脾脏,受了重伤。结果是,2个保安以故意伤人罪被捕。

因此,我们在这里斗胆问一句,如果保安根本不去管这种调戏的事情,或者被打了以后不还手,是不是就不会坐牢了?

还有一个著名的案件,四川一个司机见到两个飞车劫匪抢劫后逃窜,其开车追踪劫匪。结果劫匪逃跑时候操作失误,摔下大桥一死一伤。劫匪家属控告司机谋杀,四川高院经过三次审判,在巨大舆论压力下才宣判司机无罪。

我们又要试问,如果不是全国所有媒体都注意这个事件,如果劫匪不是自己摔死的而是之前与司机有过碰撞,那么最终结果会怎么样,谁敢说?

中国的正当防卫立法过于严格是世界罕见的。 由此导致见义勇为经常被界定为防卫过当也就不足为奇。 有一个笑话曾提到:中国正当防卫就是歹徒用刀刺入你心脏前一秒钟,你躲过他的刀将其刺死刺伤,这样不违法,其他都算违法,叫做防卫过当。

那么问题就又来了:天底下又有几个老百姓有这等神功,就算是专业特种兵也不见得有这个本事吧,太极张三丰来还差不多。

相比之下,英美等国法律虽然对人的利益非常保护,也对受害者利益同样保护。

在很多情况下,受害者使用武力造成歹徒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甚至遇到非法闯入自己家中的陌生人,在喝止没有作用的情况下,居民可以开枪将其击伤击毙。

所谓见义勇为就可能要和歹徒搏斗,必然会造成一些死伤现象。而中国现行法律根本没有所谓见义勇为这种明确说法,仅有对见义勇为行为模糊保护定义,所以一旦出了事,很有可能造成见义勇为者身入大牢,赔偿巨款的悲惨结局。

2)政府对见义勇为者没有保护

最近十年,见义勇为者流血流泪的事情非常非常多,多到翻开报纸随处可见的地步。

老汉见义勇为致残难获救济无奈乞讨养母。2002年仇文才在襄樊市打工,7月6日凌晨,住在三楼出租房里的他听到楼下有动静,“入室抢劫,歹徒两人!”听到这,他和另外两人赶紧下楼。“院子里住着十几个爷们,就三个人出去了。”他说。仇文才关上院门后,三人便上前与歹徒扭在了一起。歹徒持有利器,仇文才的后背、右臂、左手、左腿各挨一刀了。公安机关出具给仇文才的法医学鉴定书上显示,当时他“失血性休克”,“右背、右上臂有17厘米的伤口”。鉴定结论为“重伤,伤残等级5级,右手肌肉萎缩,运动瘫痪”。

“再送晚点我就死了。”虽然右臂残了,仇文才还是觉得很幸运。

襄樊市给仇文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奖励3000元。“医药费当地政府没有垫付,我只好自己拿。先借工友的,再转借亲戚的还,前后3万多,到现在没还多少。人残了,干不动活。”仇文才摩挲着表彰证书说。“咱们是山东人,又当过兵,不能看着歹徒行凶,不然就丢了山东人的脸。”谈及此事,仇文才依然说“不后悔”。

人残了无法打工,2002年仇文才回到老家临沂。

身体不好,还欠下一屁股债,今后的生活怎么办?经朋友指点仇文才了解到,《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规定,因见义勇为负伤的,能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补助和救济,医疗费可从见义勇为基金里出;确定残疾的,参照国家和省有关伤残军人的优待标准照顾和优待。本省公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的也参照条例执行。这给仇文才带来了希望。

2003年,仇文才找到临沂市郯城县信访局,当时的答复是“如果出具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给予解决”。仇文才通过襄樊市政府提供了证明材料,但事情却拖着没解决。

13日上午,记者联系到郯城县民政局优抚科,一刘姓工作人员称,几年前曾接到仇文才的申请,但因没有明文规定这样的事该走何具体程序,也就拖着没办。无奈,仇文才先后去临沂市和山东省有关部门反映。记者看到,一份由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5月26日发给临沂市人大常委会的介绍信写道:按照《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21、24、26条,协调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解决。

仇文才手里的一份临沂市民政局给省人大常委会的答复函称:“查阅相关条例,虽规定应享受生活补助等事项,但没明确以上事务由民政部门办理,而且民政部门也从来没办理过此类事项。”

仇文才每年向郯城县提交一份《帮助落实见义勇为待遇的申请》,至今也没落实,仇文才因为伤残没有任何生活来源。

仇文才说,自己80岁的老母亲现在由他和弟弟轮流赡养,这个月在弟弟家。他来济南想讨点钱赡养母亲,没想到,12日一天,他只讨到1.1元钱和一个蒸包。

13日,羞愧难当的他,没有再出去乞讨。

这个见义勇为者靠乞讨为生,至少还活着,另外的人就更惨了。

见义勇为25岁英雄韦兆安伤痛缠身,无钱治病在医院19层跳楼自杀。2003年12月27日晚,当时在珠海市当保安的他,路见歹徒街头抢包,挺身而出,勇擒歹徒,却被歹徒的同伙捅了三刀,昏迷不醒。经医院全力抢救,在经过三次手术后,终于脱离危险。

2004年7月22日,珠海市隆重举行表彰大会,表彰全市见义勇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他名列先进个人第二名。死者弟弟韦兆宁告诉记者,2004年7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奖励给韦兆安1万元,之后就没有再给钱,巨额医药费根本无人过问,申请也没有任何消息。

家庭负担极重的韦兆安在出院以后病情仍然非常严重,因为没钱治疗总是自己配点草药吃,或者就是吃点止痛药顶一顶。1年以后再次病发入院的韦兆安,由于实在无力负担治疗费用,加上不愿给本来就极为贫穷的家人雪上加霜。他让弟弟韦兆宁去打饭,弟弟离开病房后,他就从19层楼高的窗户跳了下去。

见义勇为者由此送掉了性命。

类似的事情多如牛毛,多不胜数。

为什么造成这种情况?因为政府在立法等方面根本没有政策保护见义勇为者。见义勇为者所做的是政府职能在特定情况下的缺失。 因此他们由自身行为所带来的伤残,也应该由特定的专项基金来进行救助。 而中国则一直缺乏国家级立法, 地区级立法也是寥寥。 例如:2009年,南京政府才出台了《关于做好见义勇为受表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见义勇为受伤者可享工伤保险待遇。

但这个意见仅仅是一个意见,并不是法律,其实是不生效的。他其中要求见义勇为者单位先行垫付工伤的问题,实际执行起来会怎么样,大家想一想就知道。

实际上,目前全中国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的相关法规、条例,但条例区别很大,有的要求凶手赔偿,有个要求单位垫付,执行起来可行性很差。2006年以来,北京、上海、辽宁、山西等省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见义勇为人员的需求,出台和修正了相关意见和条例,加大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和抚恤力度,奖励抚恤金明显提高。然而,在各地法规建立健全的情况下,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仍没有出台。开展见义勇为立法工作,迄今已经12年。从1996年开始,公安部先后启动了两次立法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都没有获批准而搁浅。在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李顺桃在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建议国务院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立法》的提案,得到了36名委员的响应支持,但地方立法健全而全国法律缺失现象依然存在。

因此,从根本来说,虽然中国政府宣传了30年的见义勇为,但是法律到了今天也制定不下来,相关保护政策也几乎没有。 这也是见义勇为越来越少的原因。

3)社会的冷漠

如果见义勇为行为上,政府都不作为,那么依靠社会自己承担责任,从根本上来说,肯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例如公用事业机关的不作为,见义勇为者被医院拒绝治疗,含恨死于医院。

鲍光蛇,男,40岁,安徽枞阳县义律镇人,来桂林已12年,租房暂住在桂林市福隆园,平常做些个体装修活。鲍有一9岁儿子,在读小学三年级。妻子李女士无业,在家门口开了一个米粉店维持生计。枞阳老家,还有一位90多岁的父亲在等待儿子每月寄生活费回家。7月25日凌晨,在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乡七星村委福隆园村20组一巷子内,鲍光蛇因见义勇为拦截抢匪,在搏斗中小腹上被捅了一刀。劫匪逃脱,后鲍光蛇被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郑建武是鲍光蛇的老乡,他在得知鲍被捅伤的消息后,立即协助120医护人员送伤者到桂林市人民医院。郑说,急救车送伤者到医院的时间很快,但医院送伤者进手术室的时间却很慢,不给治疗费用不给做手术。因同去的亲友们都没带现金,伤者抱着露出来的肠子,在医院等待了1个小时后才送进手术室。 据七星公安分局调查,伤者于当日凌晨1时16分送进医院,直到2时14分才被推进手术室。10分钟后医生告知家属,伤者病危。2时40分,伤者死亡。

亲友们告诉记者,伤者先被送到急诊科,为了验血型,护士进行了两次抽血。伤者称心头发慌,亲友们要求医生尽快作手术。伤者又被转送到3楼的外一科,外一科的医生又再次抽血,并要求亲友们先交费用,亲友们则哀求医生先作手术,“我们都刚从床上起来,仅穿着一条裤衩,全都没带现金,我们几乎哭求医院先救人,承诺随后就交费。”

卫生局的调查报告显示,鲍光蛇从急诊科到手术室,整整花了52分钟。对于一个严重受伤,生命垂危的病人来说,52分钟相当于什么?

采访中,死者亲友及众乡亲谈及此时,都忍不住痛斥医院、泪湿衣衫。

政府所做的是 在7月27日,桂林市政法委领导一行看望了鲍光蛇的死者家属。七星区政府送来了2万元的慰问奖。
医院的行为要谴责,但这也是医院的行规,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靠医院自律去做这些事情根本不现实。由于医疗产业化, 医院由公益机构变为了个盈利机构,对它来说赚钱成为了最终目的。作为伤者,不管是见义勇为者还是什么人,总不能让医院搭进去几十上百万给你看病,最终谁来买单?

如果政府出台见义勇为法律,明确费用由政府垫付,那么一切问题就都不是问题。

除此以外, 被救者的道德缺失,也是非常重要原因。

例如:英雄3天救起5落水少年 反被获救小孩家长诬陷

3天内连续救起5个少年的张国全对记者伤心地说:“为救这几个孩子,我的渔船没了,衣裤也被水冲走了,经济损失近6000元。可他们(3小孩家人)竟说是我把小孩弄上船的,天下有这种道理没有?”

7月22日下午2时40分,射洪县青岗镇烈日当空,张国全(绵阳市梓潼县人)提着午饭赶到涌滩村连拱桥河边自己守护的渔船。途中,一群小孩哭喊“快来人,有人落水了”。一小孩(12岁)已坠入河中,同伴们正吃力拉着落水小孩的手。张国全飞快跑到河边,衣服都没脱就跳入河中,把小孩救起。得知水里还有一个小孩,张国全又潜入河中,在河床底部救起落水小孩。上岸后,小孩脑袋耷着,全身发紫,已无鼻息。张国全迅速对小孩进行人工呼吸。半小时过去,小孩慢慢有了气息。之后,张国全抱着小孩一路狂奔送到医院抢救,又赶到当地广播站,要求广播通知小孩家人。第二天中午12时,小孩脱离了生命危险。  

25日中午12时30分,从青岗1村方向来的3个小孩(一男孩约5岁,两女孩约12岁)找到岸边的张国全,硬要他驾船带他们到河中游玩,遭到拒绝。3小孩不死心,趁张国全不提防,三人偷偷溜到渔船上解开拴船绳。哪知绳子一松,船脱缰而去……正在做事的张国全听到孩子哭喊声,飞快上船,把3个小孩抱上岸。当他回头再去救船时,因水流湍急,价值约5000元的渔船(上有张国全的衣物)被冲到泄水拱上,“轰”一声栽下约3米高的拱下。

英雄“受伤” 小孩家长反咬一口

事后,在当地政府调查中,私自上船的3个小孩的家人因经济窘迫,不愿承担张国全的经济损失,竟反咬一口说是张国全把小孩弄上船的。

听闻此言,张国全落下了伤心的泪水:“我只是想让他们赔我的衣服钱,但他们竟反过来损人,我真的想不通!”据悉,3小孩的家人反咬张国全,引起了镇上很多居民的不满。为了弘扬张国全见义勇为的精神,青岗镇政府正积极组织材料,准备将张国全作为见义勇为标兵向射洪县政府上报。

这类事情有很多,以前还有几个小孩去河边玩,结果有两个孩子落水。另外一个女孩子跳入水中救起他们,结果自己体力不支被淹死。孩子们不但没有报警,回去告诉父母以后,被害怕赔钱的父母呵斥教导,第二天跟别人说那个女孩是跳水自杀的。

现在社会走入资本主义化初期,社会问题很多。在金钱面前很多人道德缺失,在社会保障没有的国家里面事事先顾着自己,这也是难免的。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人都是不顾自己安危而无偿奉献的君子。在国家没有立法保护的情况下,有些人畏惧给予见义勇为受伤死亡者的补偿费用,有些人则是也无力承担,所以一跑了之,或者干脆不承认救人的事实,有的人还觉得见义勇为者给他们惹了麻烦。

这一切,除了弘扬社会道德以外,最重要的还是立法和政府的作为。试图让每一个社会公民都能够自发成为道德楷模,这个本身就是笑话。

还有很多见义勇为事情发生的时候,大部分群众不敢管,甚至逃避。

很多人见义勇为时候,群众不给帮助,只是远远的躲着看。见义勇为者受伤以后,很多群众不打电话报警,事后甚至包括事主在内都不敢作证,怕惹上麻烦。

毕竟遇到事情以后,勇于站出来的人,就要承担一切,包括很严重的后果,直接损害自己和家人的利益。而见义勇为的对象大部分是不认识的人,也就说,见义勇为者很可能为了一些素不相识的人来损害自己和家人的利益。

在现在的社会下,这是很难做到的。

这也是社会的问题,一旦社会发展成这样,群众必然会比较冷漠。

由于现在社会上基本弱肉强食,遇到事情依靠政府是没用的,还是要靠自己和亲友。而且说句实话,这个社会上的每个人还是很脆弱的,一旦摊上什么事情,往往自顾不暇。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死活都管不了,有几个人还有闲情雅致去管别人的死活? 见义勇为越来越少也就不足为奇。
 
3.总结

总之,在中国,现有条件下,个人建议没有相应能力的,不应该见义勇为。 如果有多余精力的,可以在进行一些专业认证的机构进行训练后,进行见义勇为, 比如说此次汶川地震后搜狐HAM(短波电台)队的自发协助通讯和救助活动。 类似的活动包括:CPR(人口呼吸,急救), 防身术等等。

至于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不法事件以后,大家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报警。

之后,要判断这件事情你是否能够处理,在能够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挺身而出,做一些见义勇为的事情。但如果这件事情,自身并没有把握或者能力去做,比如遭遇持刀持枪歹徒,有人落水你不会游泳或者只是粗通,流氓多人作案而自己孤身一人,还有就是很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个人建议需要慎重,或者是尽量做自己能做的,比如记住歹徒特征,车牌,即时拨打救护车,或者比较机智的解决事情。

总之,切忌自身安全没有保证情况下,去做这种事情,因为往往结果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25. lokakuuta

O编辑总结:中国现阶段财产公示真的能反腐么?

今天联合早报网站上有一篇文章:《邓聿文:执政党不应害怕财产申报制》,(http://www.zaobao.com/yl/tx091024_001.shtml),我的观点和他相反,个人认为中国目前不适宜实行财产申报制度。理由是现在财产申报的目的是为了遏制腐败。 但是因为中国现在各地公务员工资水平收入水平本来就有差距,而且差距很大,公开财产,不仅不会产生反腐效果,而且会造成攀比和社会动荡。

事实上, 很多人说财产公示能遏制腐败。 但是从来没有人进行真正的论证过,无非就是西方自由民主派说这么做好了,大家人云亦云而已。如果财产公示真能遏制腐败, 那我们可以参考所有实行财产公示制度的国家, 先说说亚洲两个实行了财产公示制度的邻居吧,一个是菲律宾,一个是韩国。

1955年菲律宾就实施了一个1379法案,60年加以补充修正,成为今天的菲律宾反贪反腐法案,要求官员公示财产。那么看看菲律宾的贪污腐败有否改善呢?

先不说这些年来菲律宾爆出来的贪腐丑闻了,这里有一个透明国际的数据,2008年菲律宾的贪腐指数排名141,而且得分只有2.3,远低于2002年的2.6。相比之下,中国排名72位,倒是比2002年还有所提高。

韩国也实行了这个财产公示制度,结果如何?搜索一下历年来韩国高管因为贪腐入狱的新闻不难吧。

中国台湾和香港好像也有官员财产情况的披露。先说台湾,陈水扁贪污是因为财产公示查出来的吗?香港呢,反贪是靠廉政公署。

补充一点,世行网站提供的这些实施财产公示的17个国家(不含美国),有12国的贪腐(基于透明国际的指数)比中国严重。

http://www1.worldbank.org/public ... ountryAccessALL.asp

此外,民主典范人口大国印度也实行了财产公示制度,腐败排名还不如中国, 或者金砖四国的巴西也实行了财产公示制度,结果排名也不如中国。其原因何在?

再者,就算在中国进行财产公示制度,至少目前在中国大陆实施的结果也会是弊大于利。 更不客气的说,弊端会很明显很直接,而好处基本看不到。其根本原因就是目前中国缺乏公务员的统一工资体系,因此也就缺乏了判断官员收入是否超标的一个基础;而这样的公开财产,则会形成全社会的相对剥夺效应。

先做一个情景假设,现在假如中国公开了官员财产,会有什么结果发生。情景一:上海和成都的官员A和B,都是公安厅下属机关的处级干部,A的财产1000万,B的财产500万,那么你说从这个数据我们能得出什么结论呢?A贪污?B廉洁?如果考虑到上海成都两地的房产价格,恐怕局不能这么匆忙得出结论吧?甚至很有可能是上海的干部就是靠这几年房地产价格暴涨才有了1000万财产,实际上就是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干部;而成都的B,说不定是收了黑钱才敛聚到几百万的身家。情景一说明,很难根据不同地区公务员收入差距来判断一个公务员的财产是否是贪污而来。

那么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单位的公务员呢?比如说,C在交通厅,D在气象局,财产公布之后,C的财产反而比D的财产低,比如说吧,一个100万,一个300万,能否得出C廉洁D有贪污嫌疑呢?还是不能。D也许单位清闲,做股票挣钱了呢。C虽然自己资产不多,但是也许有一个做企业的亲戚,批个条子给亲戚的企业,说不定就有干股在亲戚公司里。所以说,靠财产公示,我们也很难判断一个城市里不同单位的公务员谁更廉洁。

此外,现在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一个事实是,各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有差异的。在毛泽东年代,是边远地区的公务员收入高;现在,可能是上海北京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公务员收入高,不算灰色收入也是如此。所以,同样是警察,在北京,月收入可能五六千,在西部地区的一个中小城市,工资可能就一千,一公布财产,那些经济落后地区的公务员心里会平衡吗?不平衡。不平衡就要找平衡,要么去收入高的地区,要么就会想办法“自力更生”提高自己的收入,毕竟低收入地区的公务员也是人,现今条件下因为钱不多回家被妻子说落孩子埋怨也很肯定会心生怨气。 (人都是要攀比的)。 因此社会上很可能会形成一种都想挤破头到富裕发达地区当公务员的潮流,这样反而更不利于西部经济落后地区的开发。

所以说,现阶段不适宜实行公开财产制度,如果想要实行,那可以做一些铺垫工作,比如说恢复毛泽东时代的制度,大力提高落后地区的公务员收入水平。 至少, 得先有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合理”的各地工资水平。毛泽东时代为什么没人贪污,因为各地工资水平都是公开的,14级,哪一级干部就拿哪一级别的工资,到另外一个城市干,工资待遇原封不动带过去,外加地区差补,这个补助是越边远的地区补助越高,而不是大城市中心城市的补助高。 而现在全弄反了,首先是经济发达地区收入就高,明的暗的都高。就像前面说的,一个官员收入高了,可以说自己炒股炒房得来的,你拿他怎么办?凉拌!所以,对反腐有多大用?这种明里看着是反腐的做法,实际上是纵容了腐败,将腐败制度化了。

当然,有些人说我是替腐败官员说话。问题是,反腐首先要公平,公平首先要平等。如果连公平平等都避而不谈,谈什么反腐? 我个人并不反对财产公示, 而是反对不解决各地干部工资差异过大这个根子下的财产公示,否则实行这个做法,不仅治标不治本,甚至连标都治不了,后患无穷。 毕竟,腐败的定义是利用公权谋取私利。请问,现在如何定义财产是公权来的是私权来的?如果说不清楚这个,财产公示如何起到反腐效果? 此外,如果财产公示能反腐,如何解释菲律宾/韩国/台湾等地的腐败层出不穷? 再者,财产公示到底对不对公众公开? 有人说不对公众公开。我查了世行的资料,各国做法不一,有的根本不公开,有的是延时并且收费,请问提倡财产公示的筒子心目中的财产公示到底是哪一种? 最后积极呼吁财产公示的人到底知道不知道“目前实施这一制度的反腐效果不明,而弊端立显”?执意要开出这个药方的用意究竟是为了反腐还是制造社会动荡?

28. syyskuuta

瞎侃一下中国经济(三)

货币,杠杆以及其他

zsx 兄台问:“一者为什么我们是实物货币?我们永远是吗?我们的实物是哪里来的?二者弥补谁?这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回答。

1。为什么中国是实物货币。 答案是中国现在经济,军事实力不足以支撑西方式的信用货币。

事实上, 西方货币很多时期也是实物货币。 尤其是布雷顿森林体系(间接金本位制度)期间。 由于国家间货币用黄金和美元统一标准。 并确定了汇率高度稳定。因此各国贸易财政也不存在失衡问题。 赤字国家会流失真正财富,该国银行信贷能力下降,贸易赤字消失。 导致人民开始储蓄,资本增加,生产规模扩大,贸易顺差,社会总次财富增加,这就是一个相对稳定系统。(其实就是统一度量衡而已。)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主导国家不能超额印刷货币,如果超额印刷就等于用绿纸套实物。而大量滥发标准货币,必然导致货币账面价值和实际能够买得物资间发生差距。 从而崩溃。遗憾的是,美国正是这样做了,导致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的本质在于美国的收支帐目出现了爆炸性的赤字, 实际上已无力保持对黄金的固定汇率。 不是黄金数量太少,而是银行系统创造了太多的美元。 这是政府储蓄黄金,却没有货币发行权的必然。 银行的印刷货币却要政府的黄金和百姓的工农业产品偿还本来就是不合理的。 今天的美元之所以还保持高位。 不过是利用人们对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的稳定的依赖感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和美国手里全世界最强的武力做后盾,强行让美元保持高位并将通胀分散转移到全世界而已。 实际上,我们做过预算。 如果全世界美元回流。 那么不算虚拟数字,就是实物货币(美国印钞机已经印出来的,储存在其他国家/个人金库中的货币)回流,都能让现在的1美元购买力= 1.8美分。 (明白里面的泡有多大了么)

回到中国, 中国在建国以后很长时间是实行金融封闭政策。因此货币的功能和最初的货币功能比较接近。就是作为社会物质交换衡量的标准。 增发货币而物品不增加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再者,我们和国外交易,往往是以物易物,或者是用美元结算。 人民币处于相对封闭状态。 作为保证中国日常物质交换的标准来说,人民币自然是实物货币,因为滥发没有任何的意义(TG又不能像米帝一样用绿纸向全世界套资源, 滥发纸张,除了制造国内通胀以外没有任何意义)。

既然回答了第一个问题,第二个也比较简单了。 所谓的窟窿,就是在发展中的无谓消耗,无论是浪费也好,腐败也罢。 这个就是亏空,实际意义上的损失,永远收不回来的帐。 所谓补窟窿,就是承认死帐。 并用并用实际的产值来抵消这部分已经出现的这部分的损失。以保持金融系统的健康和良好运行。 这点来说,我个人认为比美国的“政府从银行购买不良资产, 然后期待他变好。。”要强得多。

另外,个人意见,货币不等于财富, 它只是一个度量衡和交换工具。 金银也是一样。 因为我非常同意zsx的意见:“真正的财富是拥有的,可以用于生活的实物以及得到的服务。” 但这不一定等于货币不是纸币。 货币是大家都认同的标准, 无论是黄金还是贝壳还是手纸。。。

至于“纸币并没扩大任何信用,只是帮助信用运转起来” 我同意后者,扩大信用的不是纸币的功能,而是货币在经济中的功能。  但是提醒一点,货币在经济中的杠杆(如公瑾说的修路),是完全不同于金融界次贷那种“杠杆”,前者是实在的刺激经济,后者。。。我不骂人就算好的了。

至于zsx兄问:" 这个我有点异议,我觉得怎么用实际产值抵消是个问题,比如你拿铁锹挖坑,再填上,别的没有变化,而你白白磨损一把铁锹,对吧?这样等于实际财富减少了,或者起码是没增加,令人担忧的是,目前的几万亿很多就是这种(虽然也有不少不是),这样的话,到底增加多少财富还很难说,而其中因为分配问题又造成进一步贫富分化,结果很可能得不偿失"

我要指出一个概念问题:拿铁锹挖坑,损失铁锹, 如果铁锹是自己的,那直接计入损耗就是了,都不用补窟窿的.

而我前面说的是这个情况, A 地可能有黄金. 但是大家都没足够的钱自己开发. 于是一群人集合起来. 自己集资了一部分钱. 向银行借了一部分钱. 然后大家挖阿挖. 最后结果是,没有黄金, 结果白白磨损N把铁锹. 由于大家所有的钱也搭买铁锹,买饭,搭架子里面了. 所以是没钱还给银行的. 这就是死帐.  死帐多了,银行也吃不消 (账面有钱,实际没钱)

美国政府的做法是:  政府把这个死帐买回来, 从银行亏空账目转移到政府亏空账目上,期望有一天地里冒黄金, 销账并赚钱.

中国政府的做法是:  政府直接命令银行,这些帐直接注销,不存在了. 如果因此产生一些亏空, 政府用实际产值给你补齐. (比如说等价N把铲子的资源/货币) . 这样其实没有增加财富, 但是能有效盘活银行.

至于分配,那不是这里讨论的问题...

还有朋友问:" 但是呢,首先一点,她怎么工作呢?去市内工作的话每天车程就多少?用多少汽油?一般薪金人员(尤其是二线城市的)耗不起这个时间和油钱的。其次,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在村里盖房,城市人是不能买小产权的,而北京即使远到通县这种地方的房子也很惊人了。
国内的房子问题实际是个土地问题,你的土地(使用权)实际没什么用,而另一方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却可以肆意使用"

-- 创造就业机会和工作, 也是政策层面的问题. 不过也问一句, 为啥去市内工作? 这也是一个问题.(如果就业机会多,为啥还有那么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  如果公交系统发达, 为啥自己开车去市内?   一般薪金人员(尤其是二线城市的)耗不起油钱我信, 这个可以通过公交,分散风险解决.问题是为啥时间也耗不起?  

至于有些朋友看过我原来的帖子,说:"您以前说如果三季度道琼斯不上10000,甚至9500,就会比较大条,现在看来应该是上不起去的了,那么到底会怎么样?"

-- 回头我会继续写, 不过可以告诉你, 我对美国经济一点都不乐观. 现在所谓经济回暖,不过是奥巴马救了华尔街以后对方又一次吹泡造成的虚假表象. 美国失业率只是减缓下降. 而不是减少.  工业面一塌糊涂. 老工业死的快, 新工业根本没有展开.

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奥巴马同学估计能看到美国经济进一步恶化...

 

25. syyskuuta

瞎侃一下中国经济( 二)

中国现在百姓的实际消费能力与消费习惯。

asky说了一段话让我注意起来

“好比是我年入十万,只能讨个生活,但是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增长十万,我就会将增长额中的相当一部分拿去真正消费。但是假如我年入百万,已经达到了一定奢侈的生活质量,即使增长十万,我也很难去想要把这十万元如何消费出去,可能就是往存款、股市和楼市里面扔了。遗憾的是中国目前的财富积累基本属于1000万以上群体。积了白积,有投资没消费”

这里让我想起另外一个事情。 

布什政府在经济危机初期的年初给了每个有房的house hold 600刀的额外退税以改善经济形式。 但是连个水花都没起来。 原因? 大家把这些钱都用在还账上了,根本没有进入流通市场。而奥巴马政府今年提出了绿色换车计划,计划用污染重的老车折旧,政府多出消费券(不是现金)来专门买新的,污染低的车。应声仍缪缪。为啥?美国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债务问题。从国家到个人,大家都是负债状态, 任何实体资金注入都是还债。(有趣的是,美国经济最好的是德州,还是一个靠资源和军工业的实体经济州)。 

回到中国, 中国人的消费习惯与现今中国状态是不符合的。 asky信誓旦旦的说。如果百姓在讨个生活的这个基础上增长十万,就会将增长额中的相当一部分拿去真正消费。这个是不是过于理想化了呢? 别的不说,我们现在30-60岁一批人,如果真有了20万/年的年收入。 储蓄率又会是多少? 美国今年储蓄率是4.5%已经是近60年未见。 而中国人什么时候敢花钱,那就是另外一说。 这也使为啥公瑾兄要问“BTW, 怎么样规避流动性陷阱,怎么样调节民众投资的挤出效应,怎么样面对中国极高的储蓄率?怎么开发民众的理性产业投资?你把钱给了老百姓,他们会消费其中的一半么?他们会投资实业而不是买股票买基金买房子么?4万亿摊到每人人头上是3000块钱,一个失业的人2个月的工资而已,是这样有意义还是给他创造个可以工作一年多的岗位呢?”的根本原因所在。


当然,至于asky说“但是假如我年入百万,已经达到了一定奢侈的生活质量,即使增长十万,我也很难去想要把这十万元如何消费出去,可能就是往存款、股市和楼市里面扔了” 我只能说asky没有见过收入百万甚至千万人的生活,在这个层面上。 奢侈品生活质量完全不是特别考虑的。 相反,如何避税才是核心问题。  (天宫对这方面也写过一部分)。  至于其他的东西,如中国税收和政府对待富人态度(其实非常狠,这也是为啥大量富人外流的原因, 别看宝马撞人,看看全球首富榜就知道了)当然这些就涉及政治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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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给土狼说一句。 你说的1亿更多是信用货币的标准。 “假设这笔贷款是一个亿,18年的宽限期,相当于“联合体”虚拟了一个亿的资金在市场上流通,买材料,修地铁,支付工人工资;运营收费,赚的钱再干点别的,再收益;

--这里没有虚拟,中国政府以现在的基础(人民币需要工农业产品做后盾)不能凭空生钱。 而是通过银行真正给东西。同样,赚得钱也是实物做后盾的。

N个循环下来,18年到了,“联合体”如果资金富裕,需要流动性控制了,把这一个亿从帐本上一钩;如果没赚钱,或者经济形势还需要进一步刺激,那么,再虚拟两个亿,一个亿用来销账,另一个亿再投入市场。。。。。。

--18年到了,如果是赚够了,自然可以销账, 如果没赚够,或者亏损了,也可以补上,算亏损。 拿实物价值去补足。这也是公瑾说过的”拿外汇储备直接买不良,把银行洗白。05、06年已经干过这么一次了,花了600亿美元,把三大银行的不良剥离。“ 至于再次投资,那就是国家那时候根据实力量力而行了。 当然,如果是米国的信用货币,那么就肯定是你说的。 再虚拟两个亿,一个亿用来销账,另一个亿再投入市场。 这也是为啥次贷能在美国形成的根本原因。

再借公瑾一句话“2008年,中国财政收入6.1万亿~何来4万亿导致地方破产之说?” 我们可不是像美国政府一样凭空增发钱,然后拿F22 逼迫小弟如日本买国债。。。

另外,看到第二页说股票,我不愿意趟浑水。就说一句,跟着党走,符合市场规律,做长线,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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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改自我大家的谈话,和我的文章,版权归首发人所有)

有不少人抱怨现在房价高,买不起房,结不了婚。租房不如买房这是天下人都知道的事情,但政府凭什么让所有人都买得起房? 这就和青菜没有龙虾好吃,大家都知道,但买不起的人就只能吃青菜是一个道理。况且国人买房有几个是真的因为没房子住的?这年头大半都是为了娶媳妇,挣面子。政府没必要支持这个。

事实上现在人人都抱怨没房住,人人都抱怨没饭吃,恐怕和实际情况大不相符吧! 无非是没好房子住, 没好酒好肉吃而已。

归根结底,价格只是资源分配的一个方法, 住房问题的根源还是在资源分配. 如果大家都想往所谓的上海中环之内挤, 那么这个就是一个资源本身的问题了. 你不管盖多少楼房, 你真的能希望把上海数千万人挤进中环之内么? 即便能, 你能保证一个可行的交通机构么? 如果这些做不到, 那么自然会有一部分人, 不管用任何分配方式, 不管在什么样的价格下, 都是要被踢出中环以外的. 你作为一个个人, 应该做的是在这个群体里保持相对竞争性, 争取自己不被踢出就可以了。想搞个离公司近点的房子从感情上说没错, 但是应该考虑的是所有类似情况都弄到了一个离公司很近的地方, 资源上是否承受得起? 如果大家都住近在资源上本身是不可能的话, 那么每个人就该想想你比别人到底强在什么地方, 你可以住得比较近, 别人就一定要住的比较远? 否则在抱怨就是无理取闹.

其实,我觉得房子是有的,我现在GF家村里7万RMB一个两层小楼。 但是非挤破头为了另外一些资源要进大城市买房,那么我只能说,政府应该保证居者有其屋(基本生存空间)。而不是人人都有大房子罢了。 至于大城市房价,这是全中国富人抬起来的。 也算是中国人的消费习惯问题。而不是政府或者经济的问题。

多说一句, 有些人抱怨社会福利不好,我个人以为,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社会,收入除了固定增长以外的分配是一定的。高税收高福利的确很舒服。 因为这是国家强制拿了你的钱去花在福利上。等于说国家在代替你花费。但是对社会竞争的破坏性是巨大的。 因为这种结果直接导致人们工作努力程度和收入无关。高税收同时导致了企业收入减少,同时企业不愿意加大投资发展。从而社会活化减弱。 这就好比大家挣钱,勤快人愿意自己理财从而获得高收益,懒人喜欢拖其他公司代理理财,收益不高但是轻松。 现在国家过来了,强制大家大部分资金都用一种方式理财。那么勤快人只有两种选择:变成懒人,或者去其他管不着自己的地方理财。(我说类似大锅饭就是如此)如果我没记错,奉行这种政策的法国导致了大量法国富豪为了逃税转移到了瑞士去。 长此以往,对法国整体是有好处还是有坏处?而且这种是花费而不是再投资,把社会的大部分资源消费而不是投资本来就是短视行为。这也是为什么我不看好欧洲经济模式所在。

另外注意一下,我这里说的所谓既得利益阶层是对国家而言,是宏观上的既得利益集团(比如中国城市人口VS农村人口来说),对生活的周边环境而言大家拮据度日很正常,不过都有希望改善么,或者抱定了我来这里就是挣钱的,上海挣钱老家花 (和很多中国人美国挣钱中国花一个道理),我觉得你会更舒服。 另外,要说承担社会责任只是税收么? 对于美国来说巴菲特,卡耐基等人缴税我估计一辈子我也赶不上,但是他们仍然努力捐款,兴办义工。 为什么? 都意识到了只有整个社会平台发展了,自己才有更多的钱赚。 共赢本身就是放弃自己一小部分利益,换取未来的和谐。胡哥的和谐社会我估计就是这个意思。 看看很多人说道社会责任就是自己缴了多少税。 难道忘了社会责任还有公民义务? 还有道德责任,还有先富带动后富的历史责任? 完成责任,权力不用说也会来找你的。老百姓心中有杆秤。

说了半天,我的意思是在大家都是一定程度(这个程度可以不同)的既得利益者情况下,承认自己是既得利益者。并且勇于定位和承担自己作为既得利益者的责任和义务。 (而不是先要权力) 我没有认为一方面在鼓吹要缩小贫富差距,另一方面却竭力宣扬物竞天择是矛盾行为。 宣扬物竞天择是为了鼓励社会竞争。 大家八仙过海,各展所长,社会效率最大化。缩小贫富差距是为了保证社会生存。 我们必须承认如果社会底层联合起来是能掀走社会这个盘子的。 对所有这些既得利益者没有任何好处。那么如何保障他们一定利益,实现全社会共赢,就是执政党,高收入阶层,中产阶层一起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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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xi Liu

Ammatti
Sijainti
Kiinnostuksen kohteet
生平不抽烟,不饮酒,不喝咖啡,一杯龙井相伴,笑读五经诸史;
惟愿少鲁莽,少冲动,少说气话,三思后行为戒,淡看百事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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